逾700呎儲物室丟空4年 申訴專員促房署儘快研儲物室改建住宅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0/18 12:22

最後更新: 2018/10/18 14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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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燕卿促房署儘快研儲物室改建住宅。(張永康攝)

香港土地短缺,一屋難求,但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,房屋署有逾900間或可改為房屋的儲物間被空置,當中有面積逾700平方呎的儲物室被空置達4年。

在早期落成的公共屋邨,在設計上不時有一些零散空間作為儲物室,房署多年來會將該些儲物室出租予租戶放家具雜物之用。

截至2017年8月底,全港有87個公共屋邨有儲物室,共有2462個儲物室,申訴專員公署發現,當中有959個屬空置,雖然68%空置儲物室面積小於100平方呎,但亦有個別大面積的儲物室被空置。

公署發現,其中位於彩雲(一)邨有一個儲物室面積達742平方呎,該單位在2014年回收至今,一直閒置,而邨內有3個面積相若的儲物室被空置。

房署解釋,該儲物室單位未能改作住宅的原因,是因單位毗鄰停車場設施,未能開啟窗戶,天然採光,通風不足,不符《建築物條例》要求。

公署指,已徵詢建築人士的專業意見,認為就某些輕微未能符合《建築物條例》下住宅要求的儲物室,如採光和通風有些微不足,房署可變通令儲物室滿足到條例,如加大窗戶。

公署指,房署採用新思維後,成功將8個早前被獨立審查組否決的個案改建為住宅單位,接下來還有42個儲物室有望可套用類似原則改建為住宅。

申訴專員公署認為,本港有迫切住屋訴求,「土地資源矜貴,一分一毫都不應浪費」,批評房署未能審時度勢,促房署應積極將儲物室改為住宅單位。

此外,公署亦發現,公共屋邨內有大量與住宅單位毗連的「空格位」,該些空間作為通風和通道的用途。

由於「空格位」不屬儲物室,房署一直未有統計「空格位」的數量,面積和分佈作紀錄。

但房署在公署介入後,在2017年成功改建了3個「空格位」作住宅單位,反映「空格位」實存在改建作住宅的可行性。

對一些未能改建作住宅單位的儲物室,房署會將住宅範圍外的儲物室出租予社福機構,但公署認為,如房署一直堅持住宅內的儲物只出租予住宅,將會成浪費,促探討儲物室作其他用途,和考慮將「空格位」改建為住宅。